2016年10月27日 星期四

地價稅11/1開徵 想省荷包先查看適用何種稅率

2016/10/27 12:31:10 經濟日報 記者楊美玲╱即時報導
每年11月是地價稅的開徵期,今年地價稅將於下周二開徵,繳納期限為11月30日截止,財政部表示,今年地價稅稅額普遍提高,民眾若想省荷包,取得11月份開徵的地價稅單時,應先查看持有的土地適用什麼稅率,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者,適用2‰特別稅率;若是工業用地者,適用10‰特別稅稅率;無償供公共使用之騎樓、巷道等,可減免地價稅,而未作任何使用之公共設施保留地,則免徵地價稅。
財政部表示,一般用地採累進稅率課徵,稅率10‰至55‰,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‰相差甚多,今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,以屏東縣為例,平均調幅為18.46%,地價稅稅額將會增加,為了節省民眾的支出,只要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,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。
財政部提醒民眾收到稅單時,檢視稅單記載的納稅義務人姓名、地址、課稅土地、面積及稅地種類等是否正確,若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、工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等規定,而稅單上「稅地種類」只有「一般土地」欄位有登載面積、地價及稅額,表示尚未申請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,可透過書面或網站提出申請。
至於土地移轉,怎還會收到稅單,今年地價稅該由誰繳?財政部說明,由於地價稅徵收所屬期間為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,並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,也就是說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登記土地所有權人,即為當年全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,因此買賣土地時,最好在契約中計算出雙方持有時間比率,並由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負責預收另一方應繳的地價稅,但契約中約定當年地價稅由何人繳納或分攤方式,係屬買賣雙方的私權行為,不能因而更改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。
此外,地價稅繳納方式多元,民眾自即日起至12月2日24時前繳納(已逾期但不加徵滯納金),均可透過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,或稅額2萬元以下至便利超商現金繳納、利用自動櫃員機ATM、電話語音、網際網路等方式轉帳納稅繳納地價稅外,亦可使用手機行動裝置掃描稅單上QR-Code或行動支付工具APP連結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繳納。

🏡中信房屋幸福團隊🏡
專業安全熱誠的在地服務
幸福成家 讓幸福團隊來為您完成
歡迎來電諮詢📱📱📱
#中信房屋幸福團隊
#台中七期 ☎️04-2259-0002
#永興家茂 ☎️04-2237-1888
#台中科博館 ☎️04-2327-5777
#台中福星 04-2451-5000
#幸福土開部 04-2259-0778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